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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可以钓鱼吗?

  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讯(记者 卢海燕)今年3月至6月,广西内陆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禁渔时段为4个月。我市辖区内的西江、浔江、桂江等江段纳入禁渔范围。禁渔期间,沿江内陆捕捞船要返港封网。在禁渔期到来后,一些爱好垂钓的市民有疑问,能不能钓鱼,会不会受到处罚?

  4月7日下午,记者接到读者来电,有市民在禁渔期内到江边钓鱼,咨询这种行为是否属于禁渔期的违法行为。记者随即到西堤三路江边一带观察,的确有不少垂钓爱好者陆续到此钓鱼。记者与钓鱼的市民交流时,他们均表示自己热爱钓鱼,但是不了解禁渔期在江边钓鱼是否可行。

  其后,记者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渔政大队了解到,根据《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20年珠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禁渔类型为“除沿岸休闲渔业、沿岸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域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天然渔业捕捞作业。”该队工作人员唐英隆解释,依据上述规定,允许进行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即只允许在沿岸钓鱼。但是,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的最新规定,将严厉打击利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生产性垂钓作业行为,“生产性”垂钓是指以获利、谋取更多渔获为目的的钓鱼行为,上述的“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统统被定义为生产性垂钓,这些行为不属于娱乐性垂钓的范畴,已经被明确禁止。因此,垂钓者不允许使用“一人多竿,一竿多钩”,这些行为不仅不利于渔业休养生息,也不符合设置禁渔期制度的目的。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垂钓爱好者对禁渔期严厉打击生产性垂钓作业行为表示理解和支持,不少人纷纷自觉地调整了自己的垂钓方式、垂钓习惯,重在追求垂钓过程的乐趣。渔政大队也表示,会在禁渔期间加大加强执法巡查力度,也希望垂钓爱好者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垂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