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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瓜”陈牧驰恋情、婚姻之外隐私泄露问题引讨论

  10月12日,一条娱乐八卦信息在社交平台上迅速传播开来,有自媒体账号发布“爆料”信息,称演员陈牧驰系二婚,曾经离婚后又结婚,自媒体账号还附上了佐证“爆料”信息的图片,图片是男女双方婚姻登记信息表截图,登记证字号也被曝光。

  据博主@迷影生活的查找,相关截图目前可查到的最早出处源自某豆瓣网友发帖,除了在微博等平台广泛流传的截图外,还包括了未打码的女方姓名、住址、照片、社交平台账号等信息,陈牧驰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及户口等信息也被曝光,该网友是否为最早截图进行传播的人尚未可知。截止记者发稿,相关截图信息仍在网络中随处见。

  12日晚,陈牧驰通过个人微博回应,他表示“确实曾有过一段婚姻,后面是和平分手的……她不是艺人所以请大家不要打扰她的生活。”

  随着今年暑期档电影《封神》的火爆,饰演“殷郊”一角的演员陈牧驰被大众关注,知名度大增,在一些网友还在“吃瓜”试图推理出陈牧驰恋情的时间线时,另一个更加严重的问题走到人们面前:曝光这些信息难道不违法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法典》第四编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第一千零三十八条指出“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九条指出“ 国家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我国著名法学学者张新宝教授在总结侵犯隐私权行为同样将“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等十类行为定义为侵犯公民隐私。我国刑法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是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陈牧驰的身份证照片、户口信息、婚姻登记信息等都属于个人隐私,被完全公开泄露到互联网实在令人震惊。身为公众人物的明星曝光于聚光灯下,享受明星光环的同时相较于普通人也让渡出了部分的肖像权和隐私权,但这并不意味着明星没有肖像权和隐私权。明星艺人的隐私信息遭泄露的问题时有发生,除了常见的艺人私人行程、航班信息被兜售给粉丝外,也曾多次出现艺人的家庭住址、酒店房间号等信息遭泄露,疯狂的粉丝进入艺人屋内拍照打卡随意翻动艺人个人物品,今年九月初,艺人杨迪也遭遇了类似的事,他的手机在短时间内被大量来自不同地区的号码呼入,泄露截图中还包括了杨迪的身份号等隐私信息,无奈之下杨迪在微博向网友求助“都别打了!大家能看出我被泄露的信息是出自什么网站什么平台吗?这样做真的不好。”

  艺人有没有结婚有没有恋爱是艺人个人的私事,或许也只有粉丝会在乎艺人的情感动态,但在这件事背后,更令人深思的是陈牧驰的个人隐私信息怎么会被如此直接的曝光出来,艺人的隐私边界在哪里,个人隐私保护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