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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娱乐圈网络营销内幕 绯闻八卦全靠自己编

  经营某家娱乐公司的A先生多次负责为影视作品进行娱乐营销。如今,越来越多的客户要求他为作品进行“网络营销”,他接下的业务以电视剧为主,相比于财大气粗的电影公司,电视剧公司给出的营销费用并不算多。

  “有时候一个项目的网络营销费用只给一两万元,但要求的发稿量却非常大,在两个月的宣传期内,网络宣传至少一天一篇甚至两篇的发稿量,这种海量的网络营销模式让我们感到有些力不从心,它被娱乐圈里的人称为病毒式营销,为了生计,我们又不能不答应客户的要求。”A先生告诉笔者,为了完成这些任务量,他和自己的员工每天都要挖空心思找宣传点。

  “病毒式的传播模式使得网络营销的难度很大,因为一部电视剧作品除了导演、演员、剧情介绍以外,在播出之前不会形成太大的话题,观众反应也就无从写起,所以我们做网络营销时大部分的宣传点都是自己编的,如果剧情、演员阵容中再也找不出宣传点,我们就会挖演员的私生活,比如某个演员打官司、情感绯闻、家中矛盾,有时演员的生活风平浪静,我们也会想方设法制造点娱乐事件。 ”

  就职于一家知名影视制作机构的B女士,有着多年艺人经纪的经验,她带过不少当红影视明星。

  “网络营销是我们宣传艺人的主要手段。 ”她说,“但一般来说,与演员作品有关的宣传我们都会放在电视台和纸质媒体来做,我们对艺人的网络营销主要是一些所谓的花边新闻。比如娱乐网站上爆出的一些狗仔队拍摄的明星私生活,什么约会陌生男性、或是逛街购物,都是我们找狗仔队来跟踪拍摄的,我们会提供明星详细的行程,让他们跟拍。再比如,我们会把明星的最新造型照片发给娱乐网站,让他们在明星频道或者时尚频道中曝光;同时我们也会在贴吧和论坛上让自己的员工以网名发布这些花边新闻,以此来提高明星的时尚度和曝光度。我们还会组织专人到贴吧和论坛中去对明星们的花边新闻评头论足,其中有赞扬也有批评,让人真假难辨。如果这些花边新闻能在贴吧和论坛里形成一个尖锐的话题,引起网友们的激烈争论,那我们网络营销的目的就达到了,在明星没有过硬的作品时,我们就需要借助网络把他们炒作成话题人物。 ”

  “我们现在想让一部影视剧红起来,必须借助于网络。因为传统的电视台和纸媒的报道都是中规中矩。我们没办法驾驭这些传统媒体,但网络就给了我们很多的自由空间,论坛和贴吧是我们进行炒作的主要阵地。 ”C君是就职于一家经纪公司的职员,但从企宣出道的他一直在悄悄经营着一家网络营销公司,并且每年的收入不菲。他告诉记者,网络营销的基本手段便是在作品播出前后,组织大量人手,注册大量的“马甲”来夸奖一部作品多么好看。

  “但是在实在没什么可夸的时候,我们也会组织人员,让他们分成两拨,一拨人猛夸,一拨人炮轰,让一个作品看上去像是在观众间引起了巨大的争议。这样做,会让很多网友对作品产生好奇心,从而拉高影视作品的收视率或者票房。甚至有些时候,我们会花钱雇一些小有名气的评论人写文章来撑门面。 ”

  记者了解到,网络营销公司的运营成本非常低廉,“一般公司里只需要配备几十台电脑,低价招一些会上网发帖的员工,便能开始营业,”一位曾做过网络营销的人士透露说,“一般小的项目只需要付款四五万,网络营销公司就能进行病毒式的网络营销,在各大论坛和贴吧里帮你把话题炒起来。如果公司有人能拉到大制作的电影项目,一年赚个上百万也不成问题。 ”

  但做过“网络营销”的人也承认,所谓娱乐“网络营销”基本都是作假,用虚假观点影响观众们的个人判断,“一般来说,能被网络营销忽悠的观众,工作不忙,因此有大量的时间泡在网上,他们也最容易被虚假的言论影响。 ”

  在贴吧和论坛里胡乱散播所谓的观众意见,胡乱炒作,只能败坏作品的名声。 某知名电视剧导演

  虽然现在“网络营销”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但部分娱乐界人士对其却是深恶痛绝。某知名电视剧导演便表达了这一想法,他说:“我无法阻止某些宣传公司对我的作品进行网络营销,但我个人对这种做法非常不赞成。第一,现在网络娱乐新闻中的八卦新闻太多,很少见到对于作品本身的关注;第二,在贴吧和论坛里胡乱散播所谓的观众意见,胡乱炒作,只能败坏作品的名声,并且严重扰乱正常的娱乐市场。 ”

  这位导演还表示说,现在大量的“网络营销”公司只会对作品和演员进行低俗的八卦炒作,根本不懂影视艺术,他们的存在误导越来越多的观众走进八卦的漩涡,他们的存在也使人看不到一部作品真正的社会反响,“我自己有时也会去贴吧里看看,但我看到的净是一些网友的对骂、还有很多空穴来风的所谓 ‘爆料’,很少有人能从剧本创作、演员表演、角色性格等方面入手进行讨论。现在,一部电视剧的收视率攀升,你都不知道是作品本身好还是被炒作上去的。长此以往,伤害的是整个电视剧市场和真正的热心观众。 ”

  娱乐圈的恶性网络营销首先要责怪的便是诸多的所谓“网络公关公司”,但谈起源头,恶性网络营销的始作俑者还是诸多影视剧组,甚至是影视制作公司。当下影视产业发展迅猛,作品多、人才多,这使得很多从业者,包括很多著名的制片人、导演都感到了巨大的竞争压力。谁赢得了观众,谁就赢得了上座率、收视率、电影院线和电视台的青睐,随之而来的便是赚到盆满钵满。于是,很多明知自己作品水准不够的剧组或公司,便起了急功近利、先人一步占有观众资源之心。恶性的网络营销由此而起,并催生出大量能借机获取暴利的“网络公关公司”。

  娱乐圈的恶性网络营销表面上是使得作品好坏难分,误导观众视听,但“狼来了”喊到第三次也就不管用了,一部作品到底好不好,观众自然是心知肚明。先听好话,再看烂戏,上天入地式的体验反差,只能使得观众对作品越加反感。在人们谴责娱乐圈“网络公关公司”进行恶性网络营销的时候,促使其产生的娱乐业从业者却也应该鞠躬自省。抱着抢钱的心态来愚弄观众,骗取观众目光,其行为早已背离了娱乐业的宗旨:观众就是上帝。很快,大量的恶性网络营销将使得原本公正透明的娱乐论坛和作品贴吧失去观众信任。别忘了,观众不仅有选择的权利,也有拒绝的权利,既然良莠难分,那么干脆就谁也不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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